近日,岐山县的张某称他和朋友准备外出务工,但需要开具一份“无犯罪记录”的证明,然而辖区派出所却不予开具。随后,记者联系了张某所在地的岐山县公安局。
警方回应,公安部已于去年出台新规,警方不再开具18项“奇葩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就在其中。
近日,岐山县的张某急于外出务工,但办理务工手续的中介公司要求他在当地派出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然而当他前往辖区派出所开具此证明时,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又找了多个部门,希望能尽快帮他办理,但是迟迟未果。于是,他将此事反映至本报,希望记者能帮他解决。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反映至岐山县公安局,经民警对张某的情况进一步了解核实,第一时间向本报进行了反馈。
原来,辖区民警之所以没给张某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依据2015年 8月公安部出台的相关规定,不再开具 18项“奇葩证明”,此证明便是其中一项。针对该项证明,民警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同时,公安机关在办理护照前也会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护照,所以护照也是证明当事人无犯罪记录的凭证。
多知道点
公安部不再开具的18项证明
1、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2、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3、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身份证明的;
4、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5、偿还能力证明;
6、生存 (健在 )、死亡证明;
7、亲属关系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9、身份证丢失证明;
10、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11、实际居住地证明;
12、保险事故证明;
13、人员失踪证明;
1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5、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17、房产情况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