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4月6日讯(通讯员黄从余林秋江记者卢婷雯)刚刚刑满出狱的“前科男”并不悔悟,而是变本加厉,出狱后不到三个月,又连续五次驾驶机动车乘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挂在车把上的财物,价值人民币9010元。2016年3月30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抢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5年11月15日10时许,刚出狱不到三个月的厦门人高某木驾驶摩托车到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嵩路,选择独自骑电动车的妇女作为目标,驾驶摩托车在被害人左侧尾随并靠近,乘其不备夺取被害人挂在左车把上的鳄鱼牌手提包,包内有现金人民币175元、红米手机1部。
得手后的高某木还不满足,继续以同样的手段,一天之内连续作案3起,还导致被害人受伤。
2015年11月23日,高某木被民警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