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4月12日讯 据闽南日报报道,陆某跟着家人到长泰打工,凌晨时分常在街上溜达,寻找插着钥匙的汽车实施盗窃。第二次盗得汽车后因操作失误陷入水沟,结果被巡逻民警人赃俱获。4月7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11月16日零时许,陆某骑自行车途经枋洋镇林溪村“腾达汽修店”门口时,发现停放在此的一辆灰色五菱双排座微型货车的车钥匙插在电门锁上,于是就将自行车放在车后斗,将该车窃走。陆某驾驶该车途经吴田山上一拐弯处时,因操作失误致车后双轮陷进路边的水沟,无法行驶,又困又累的陆某就在车中睡着了。3时许,民警巡逻至该路段,查获陆某,缴获该车。
陆某还供认,2015年10月16日1时许,途经林墩工业区“建能食杂门市店”门口时,发现在此停放的一辆深绿色三菱吉普车,驾驶室车窗没关、车钥匙插在电门锁上,他将车窃走后,托人以6300元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