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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使用新调整 重大疾病家庭困难可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 2016-04-18 12:20:34 来源: 作者:
    记者从铜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使用条件进一步放宽,允许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家庭困难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陕西省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支持职工住房

    记者从铜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使用条件进一步放宽,允许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家庭困难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陕西省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意见》,其中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支持职工租房、购房及“养房”提取,允许在公积金所有人同意的条件下直系亲属“互提”,允许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家庭困难提取公积金。同时,《意见》还提出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放宽贷款条件、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拓宽贷款品种、实行省内通贷,取消了强制性贷款中间费用。《意见》要求各级住房公积金中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精简审核要件、减少审批环节、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一门式”办理,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全面开通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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