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4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李贵荣通讯员丘金琼曹文东)原本一对情意绵绵的“野鸳鸯”因鸡毛蒜皮之事起争执,造成互伤。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攀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同是90后的四川籍小容与贵州籍刘某原本都有属于自己的温暖小家,同租一栋民房,渐渐产生了暧昧关系。2014年7月29日,两人邀请小容的堂弟邓某攀在小餐馆吃饭。席间,小容和刘某因一件小事起了争执,而后互相谩骂。
见自己的堂姐受到欺负,年轻气盛的邓某攀决心好好教训刘某,于是和刘某发生互殴。打斗过程中,刘某用水果刀刺伤了邓某攀,而邓某攀持保险锁打伤了刘某的头部等部位,造成刘某轻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