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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汉滨区法院少年庭负责人 孩子们的法官妈妈

发布时间: 2016-04-27 14:38:54 来源: 作者:
郭乾芳,女,1965年7月生,汉滨区法院一级法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少年庭负责人。共审理各类少年犯罪案件350余件,涉及未成年被告人400余名,民事案件200余件,多次被汉滨法院评为先进集体;被安康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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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乾芳,女,1965年7月生,汉滨区法院一级法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少年庭负责人。共审理各类少年犯罪案件350余件,涉及未成年被告人400余名,民事案件200余件,多次被汉滨法院评为先进集体;被安康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荣获“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称号。她本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光荣称号。

2012年4月,法院党组任命她为少年庭负责人。作为安康市唯一一家以少年人为主体的综合审判法庭,她以“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为工作目标,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工作原则。对内注重夯实制度基础,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少年审判工作效果;对外不断拓展职能,整合社会力量,构建关爱青少年系统工程。全面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向纵深发展。

孩子们的“法官妈妈”

“郭妈妈,我们在狱中一切安好,我们会努力改造重新做人。”这是2012年1月,两封服刑少年犯的来信对她的称呼和信任。

作为一位法官、一位母亲,在调研中她发现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很多未成年犯都因为各自不同的原因,缺少了人类最伟大的父母之爱,使得这些孩子没有了家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怀,在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不幸的种子,导致他们在还不完全懂得什么是犯罪的情况下触犯了刑律。因此,她带领少年庭的5名女法官通过爱心帮教、法律讲座、法治宣传、心里咨询等多种形式用带有母性关爱的方式不断的探索预防少年犯罪和调节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少年庭的女法官们也因此而得到“法官妈妈”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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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4日早上,汉滨法院的“法官妈妈”们一如既往的忙碌着,一位少年来访,进门就喊“郭妈妈、阿姨,来看您了。”该少年是汉滨法院受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的在校学生,被判处缓刑,重获自由的后考上大学。由于在狱中受到郭法官的教诲,心存感恩,所以在工作两年后来探望他的“法官妈妈”们。

关爱孩子是她工作的全部

她还将工作的重心放到了未成年犯罪的提前介入和预防上。她多次走进校园,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课。她带领团队先后多次到辖区十余所多所中小学进行法制宣讲和“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用生动典型的案例,教育孩子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办案中,她发现留守儿童犯罪已成为未成年犯罪的重点人群。因此,她带领她的女法官们团队每年不定期的来到福利院、学校、社区、村委会等地通过法制课堂、爱心传递、文艺表演、心理健康辅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去关爱这些留守儿童和孤残儿童,鼓励孩子们快乐学习,幸福生活。

她是人民的好法官,也是孩子们的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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