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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治理渣土车放狠招 闯红灯三次停业整顿一月

发布时间: 2016-05-04 16:25:45 来源: 作者:
    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工程车辆抛撒、遗漏、超速、超载、噪音扰民、扬尘污染环境等问题发生,4月27日下午,宝鸡市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召开会议,宣布将从即日

    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工程车辆抛撒、遗漏、超速、超载、噪音扰民、扬尘污染环境等问题发生,4月27日下午,宝鸡市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召开会议,宣布将从即日起,对工程运输车辆试行“黑名单”管理规定。一旦上榜的公司、车辆、驾驶人,将受到停业整顿一个月,禁止在市区运营,取消其办理通行证资格等处罚。

    哪些行为会上“黑名单”?

    据了解,宝鸡市范围内工程运输车辆、工程车辆驾驶人或工程车辆运输公司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1. 发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

    2. 未取得交通运输营运许可或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交通运输运营的;

    3. 不按时参加季度检验或季度检验不合格的,不按时审验备案合格证或审验不合格仍驾驶工程运输车辆的;

    4.超载、超速、遮挡污损号牌、禁行、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5. 非法改装车辆或更改车辆安全设备、设施,对车辆安全运行、监控、载重或遇险报警造成影响的;

    6. 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一年内达到三次以上的;

    7. 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交警部门记分12分或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8. 驾驶人违反《运管条例》被运管部门注销从业资格证的;

    9.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的;

    10.未通过年度检验或未取得相应营运许可,非法从事运营的;

    11. 私自拆卸、破坏密闭装置及车辆顶灯,人为屏蔽、关闭GPS监控车载终端等设备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12. 不服从企业管理规定,对企业管理人员谩骂、殴打等不文明行为且影响较大,不接受处理的;

    13. 工程运输企业(公司)所管辖的车辆有30%以上被列入“黑名单”的;

    14.未纳入“四统一”【即:统一企业(公司)化运营、统一外观(车身颜色、加盖密闭等)、统一标识(车顶灯和专用标识)、统一安装GPS。】管理系统运输砂石料、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工程运输车辆列入“黑名单”。

    会受到啥处罚?

    从即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统计、汇总的违法、违规数量,进行综合考评、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上报专项办,经主管领导审批认定后列入“黑名单”。一旦列入“黑名单”后,除了取消其本年度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资格;还将取消通行证办理中的优惠政策;由公安交警部门收回其已经办理的通行证;停业整顿一个月,禁止在市区运营;取消其办理通行证资格;一年内被列入“黑名单”两次及以上的,通报全市,取消其在宝鸡市区承接工程运输业务的资格;取消驾驶市区工程运输车辆的资格。

    专项办将每季度检查“黑名单”的管理情况,对纳入“黑名单”仍不积极整改接受教育培训的当事人、车辆所有人或企业从重处罚。根据整改情况,专项办还将解除或延长“黑名单”时间,三次检查不合格,取消在宝鸡市区承接工程运输业务和驾驶工程运输车辆的资格。

    据统计,宝鸡共有755台渣土车,453台商砼车,70台垃圾清运车。当日,专项办与市区的商砼站、工程运输车辆公司签订了责任书,要求车辆装载货物与厢体平齐,且低于后箱沿10厘米密闭装置与厢体上沿平行、夹角为0度,杜绝冒尖装载,避免发生发生抛洒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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