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一个微信群的朋友,因为个人矛盾在群里公开辱骂、诋毁对方,直至闹到法院。近日,莲湖区法院受理了首起因微信群聊社交行为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作为网络社交工具软件,微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其群聊功能为多个用户搭建起共同的交流平台。市民刘某和王某同在一个微信群。前不久,由于私人矛盾,刘某通过在微信群聊中多次公开辱骂王某及王某母亲,故意捏造虚假事实栽赃王某,给王某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对王某的生活、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不堪羞辱的王某一纸诉状将刘某起诉至莲湖区法院,希望为自己恢复名誉。这是莲湖区法院受理的首起因微信群聊社交行为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5月3日,莲湖区法院庙后街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主审法官向刘某详细阐明了什么是名誉权,哪些行为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使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经过法官的批评教育,刘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微信向王某道歉,还书写了一封致歉信给王某,取得了王某的谅解。法官提醒市民,在网络社交行为中也应当出言谨慎。遵守道德规范,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避免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侵害。(记者高雅 通讯员詹保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