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市民新买汽车后拿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但觉得这两个标志贴在车上不美观就没粘贴,结果被交警处罚。市交管局提醒,“检验合格标志”和“交强险标志”是必须要粘贴的,如果不粘贴就违法了。
据介绍,“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标志”记录了车号、年审日期、保险期限等内容,是交警在执勤过程中辨别车辆是否漏检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识别盗抢车、走私车等违法车辆的重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应将“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标志”粘贴在副驾驶侧车前窗玻璃的右上角。如果上路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标志”的,将面临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
市交管局提醒,如果车上粘贴的还是2015年或更早的“检验合格标志”和“交强险标志”,一定要及时撕下并粘贴最新标志。否则一旦被查,会按“未按规定放置标志”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