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 我市一家环境服务公司承包沙坪坝区一小区的保洁服务,并招聘了40多名保洁员,其中两名保洁员却两年都没上过班,可考勤表上却天天打卡,工资月月照发,这是怎么回事呢?
从未上过班却天天打卡
今年2月,我市一家环境服务公司总公司进行了整改:以前保洁员的工资都是打到卡里,现在必须由本人到总公司来领。可左等右等,有两名保洁员一直没来领钱。
“保洁员辛苦工作一个月不来领钱,这是怎么回事呢?”总公司觉得很可疑,便派人到项目经理熊某负责的沙坪坝区一小区询问。该小区的保洁工作承包给了这家环境服务公司,一共有40名保洁员,总公司的人员查看了保洁员的考勤表,发现没来领工资的50多岁“王某”与60多岁“陈某”每天都签字打了卡。
总公司立即询问了熊某,熊某表示有这两个人,但当天在轮休。过了几天,总公司再次来找“王某”和“陈某”,熊经理又表示当天两人提前下班了。
总公司方面越想越奇怪,4月,他们找到该小区的其他保洁员,拿着“王某”和“陈某”的照片询问。“这两个人从没来上过班。”其他保洁员均表示,从没见过这两个人。总公司方面意识到有人作假,于是报警。
伪造“员工”骗取工资
经查,原来这一切都是熊某搞的鬼,她利用“王某”和“陈某”的信息在总公司挂名,并且每天都打卡,以骗取公司的工资,两人的工资最终都到了她的手里。
熊某今年44岁,于2011年进入该公司,任项目经理,被总公司派到小区负责保洁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员工、打考勤、造工资表、安排现场工作等。2014年1月,熊某接手了沙坪坝区高庙村一小区的保洁服务工作。此后,她借来自己姐夫“王某”的身份信息,伪造考勤表,使其成为小区的保洁员,并且每天帮“王某”打卡,最终领取工资。2015年3月,熊某再次用自己母亲“陈某”的身份信息故技重施,将这份工资也纳入囊中。
经核算,“王某”于2014年1月“加入”公司,一直拿工资到2016年2月,共得工资4.9万元;“陈某”于2015年3月“加入”公司,拿工资到2016年2月,共得1.7万元。
目前,此案已移送至沙坪坝区检察院,熊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据悉,熊某每月工资有3000多元,而另外两份工资有2000多元,这些钱都被她用于日常消费了。“我也就是想多找点钱。”案发后,熊某很后悔,称自己只是想钻个空子,占有公司的一些钱财,没想到会犯罪。如今,熊某已退还3万多元,剩下的钱她表示还在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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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巨大要判5年以上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定为贪污罪处罚。
商报记者 付迪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