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千阳县举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仪式。仪式上,为高崖镇的11户种粮大户发放了83万元的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这是千阳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以来发放的首批贷款。
家住高崖镇高明村的雷建国是此次发放活动的受益人之一,“我家流转了200多亩耕地种玉米,现在玉米价格从1元钱下跌到7毛,人工费上升,要想挣钱就只能扩大规模,可是我们农民,除了承包的土地和几间房子,没有什么值钱的资产可以抵押,贷款难成为农民发展农业的桎梏,今天好了,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给我贷了10万元,有了这笔钱我可以买台大型拖拉机,再多流转些土地种植粮食”。雷建国这次能成功办理贷款,用他自己的话说,还得感谢县上正在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国务院确定的改革试点项目。去年底,千阳县被列为开展全国试点的232个县(市)区之一,陕西省仅有8个试点县区,宝鸡市仅千阳县一家。
据千阳县改革办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千阳县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01万本,流转土地7万亩,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奠定了基础。该项抵押贷款主要为解决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发展现代农业融资难问题。(记者 张宝龙 通讯员 鲍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