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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哥哥挥霍无度 母亲哭诉每月3万太辛苦

发布时间: 2016-07-14 15:44:26 来源: 作者:
今年,梅妈又向法庭申请要求取回全部生活费,并称每月3万“熬得好辛苦”,但被法官拒绝,“你说好辛苦,你每个

据香港媒体报道,已故天后梅艳芳自2003年离世,留下过亿遗产委派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信托管理,多年来梅妈覃美金与儿子梅启明不断上诉高院要求裁定遗嘱无效。直至2011年,终审法院判梅妈败诉,累积律师费高达200多万港币(人民币约172万元),并颁令梅妈及梅启明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破产。

梅艳芳哥哥挥霍无度 母亲哭诉每月3万太辛苦

梅艳芳母亲与哥哥梅启明

“断粮”期间,梅妈甚至靠梅艳芳的粉丝接济。今年,梅妈又向法庭申请要求取回全部生活费,并称每月3万“熬得好辛苦”,但被法官拒绝,“你说好辛苦,你每个月取3万都说辛苦,香港有几百万人比你还辛苦。”

而前晚梅启明却被目击独自在海鲜烧烤餐厅,豪吞鲍鱼配白酒,一餐预估超过600元港币(约517元人民币)。

梅艳芳母亲哭诉每月3万过的好辛苦

天后梅艳芳因罹患子宫颈癌于2003年离世,遗下逾亿港币遗产及物业,更为甥侄成立教育基金。为了让梅妈可以安享晚年,阿梅生前预设委托基金,每月拨出12万港元给母亲做家用,加上有佣人、司机,根本可以无忧无虑,可惜梅妈要揽着不务正业的大儿子梅启明一家老小,令每月生活费所剩无几。

梅艳芳哥哥挥霍无度 母亲哭诉每月3万太辛苦

梅艳芳生前与母亲合影

梅妈2012年被法庭颁令破产,更欠租超过20万元(人民币约17万元),2013年遗产管理人以1.47亿(人民币约1.27亿元)出售阿梅位于南区寿山村道的故居,梅妈成功向法庭要求遗产管理人多发100多万(人民币约86万他元)作生活费,偿还欠租。

而梅妈被颁破产令时,梅妈每月超过10万(人民币约8.6万元)的生活费须由破产信托人分配,经分配后,梅妈的生活费每月得到超过3万元(人民币约2.6万元),今年3月,梅妈因不满生活费遭破产管理人扣起,向法庭申请要求取回全部生活费,又称每月只得3万“挨得好辛苦”。当时法官拒绝梅妈申请同时,还指出:“你说好辛苦,你每个月取3万都说辛苦,香港有几百万人比你还辛苦。”

梅艳芳哥哥挥霍无度 母亲哭诉每月3万太辛苦

梅艳芳母亲

此外,法官还叮嘱梅妈:“如果你接下来这两个月,好像过去两年这样安然无事,4月破产令完了,破产管理人就会消失,你就可以取返全部生活费。”据了解梅妈的破产令,已于今年4月25日届满,破产管理人已消失,梅妈每月可拿回全部超过 10万港币生活费。

梅艳芳哥哥没工作也吃鲍鱼 一顿饭花5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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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哥哥在餐厅

据媒体报道,前晚梅启明光顾铜锣湾加宁街的海鲜餐厅,一个人点了两只鲍鱼、西班牙火腿,并至少喝了3杯白酒。读者表示,梅启明看来跟餐厅服务生很熟,聊得颇投缘,猜他是该餐厅的熟客,“看到他叫了两只鲍鱼,一只就要100多元(约86元人民币),再叫一盘100多元的鱿鱼,还有西班牙火腿,他喝了至少3杯白酒,埋单总共600多元(约517元人民币)啊”!餐厅指南网站上,该餐厅每人平均消费在200至400元港币,梅启明一人就吃掉600元港币,令人惊讶。

对此,梅启明接受电访回应,先装傻称:“海鲜餐厅?哪里的?吃两只鲍鱼这么厉害,一只而已啦。”接着解释曾去该餐厅喝杯东西,碰上周年抽奖活动,抽中500元港币的奖,所以那一餐他实际花了100多元港币(约86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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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哥哥

他2013年1月因拖欠诉讼费遭法院勒令破产,转眼破产令将结束,他说今年到期会通知。问他有没有工作,他赖皮地说:“我做你跟班啦,唉!你看我这副连鬼都讨厌的模样,哪里有人请,好也一餐不好也一餐,我都习惯了。”并称没人敢借他钱,但他也不需每月有约12.6万元台币(约2.6万元人民币)生活费的梅妈照顾,再问他没工作如何生活?他说:“吸空气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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