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两名男子在市场内强买强卖,通过言语威胁强迫商户购买鞭炮。近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二人刑罚。
今年1月21日,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等人预谋通过向本市滨海新区抚顺道商铺强行出卖鞭炮的方式赚钱。自当日上午10时开始,王某某、李某某等人以鞭炮是某某哥让送来的为由,先后向塘沽抚顺道底商某饰品百货店、某服饰店、某裤行、黄焖鸡米饭店强卖鞭炮各一箱。这几家店铺的经营者因知道某某哥是塘沽洋货市场附近的社会人员,害怕不买鞭炮会有麻烦,分别向二人支付人民币300元购买鞭炮;后王某某、李某某等人又以找人捣乱、闹事等手段相威胁,向塘沽抚顺道底商某鞋店强卖鞭炮一箱,收取人民币200元。综上,王某某、李某某强迫他人交易数额共计1400元。2016年1月26日,将二人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违背他人意志,多次采用言语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进行交易,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非法所得退赔被害人。(北方网编辑侯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