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8月1日起,本市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自下月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不需要再到区县房管局现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可在网上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今年8月1日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尚未备案的,买卖双方也不需要再到区县房管局现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而是由各区县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在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前在系统上备案操作。买卖双方如需解除今年8月1日前已签订但尚未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商品房销售系统自行操作。(北方网编辑侯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