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随身带着十多万元存单的人,却因为1元钱就砸人店铺,是大款耍脾气?民警说了,什么大款啊,他才被释放20天,存单是他连失主身份证一起偷来的,偷来的现金挥霍后,留着存单和失主身份证准备到期取钱呢。
7月25日晚,本溪站前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包子铺报警:一名50多岁的男子酒后在店里吃了6元钱包子,非得要店主抹账只给5元钱,店主没同意,他把包子铺玻璃给砸了。
民警曹吉燊等迅速赶到现场,把醉酒男子许某带回了派出所。
曹吉燊说,本来以为这就是一起简单的治安案件,可登记许某身份时却发现许某曾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3年,刚刚释放还不到20天。
于是,民警对其随身物品进行了盘查,没想到还真有意外收获:在许某随身携带的手包里,民警发现了一张不属于他本人的身份证,还有以这张身份证主人名字开办的定期存单,总计十多万元。
民警:“这存单和身份证哪来的?”
许某一开始很是镇定:“我从别人手里买的啊,要不咋能有身份证呢?”
民警:“那这存单密码是多少?”
许某:“……”
民警:“不知道密码?那你买来干嘛?收藏吗?”
许某张口结舌,再也无法自圆其说,干脆闭上嘴啥也不说了。
然而,手包里的身份证却替他“开了口”。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民警很快找到了它的真正主人,得知其几天前在饭店吃饭时背包被盗,身份证、存单还有5000元现金一起丢失。现许某已被刑事拘留。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特派本溪主任记者 金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