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蒲河工程管理的“领导”通知女儿结婚,承包工程的公司咋办?
“我借他女儿结婚的机会向他表示感谢。”“工程承揽后,杨某某暗示我应该向他表示一些谢意。”
两家公司的负责人看到了“机遇”,也无奈于“暗示”,双双出席婚礼,并每人包了一个2万元的大红包。
除此之外,在担任沈阳市蒲河新城公共事业管理局(水务局)技术审查科科长期间,他利用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进度监督、工程款申领呈报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近日因受贿罪获刑。
女儿结婚 他收俩大红包
再有20天,杨某某将迎来56岁的生日,他原系沈阳市蒲河新城公共事业管理局(水务局)技术审查科科长、沈北商贸区管委会建设处园区管理科科长。
2010年11月,蒲河生态廊道河道拓宽工程中,沈阳一家水利工程公司中标。
杨科长作为甲方代表,负责这个工程的现场管理,“当时我们要求立刻形成一个轰轰烈烈的大场面,因为上上下下的领导都特别重视。”
由于这家公司施工能力有限、施工设备不足、施工进度跟不上。杨科长曾找公司靳总经理谈过,“要求他增加施工设备,但他还没有达到要求。靳某某跟我说‘你多照顾照顾我,我尽我所能保证进度。’”
杨科长就没再为难靳某某,“施工进度慢点也没再挑他,在工程款的申报上也及时给他申报了,所以靳某某对我挺感激。”
2011年5月,工程竣工。2012年8月,杨科长女儿结婚,电话通知了靳经理参加。婚礼当天,靳经理给了杨科长一个装有2万元现金的信封,“可以说是他借我女儿结婚时给我的好处费。”杨科长说。
靳经理也承认,“如果杨某某没有在这个工程上帮过我,我不会给他拿这2万元。”
办成事后会“暗示”打点
2012年6月、7月,蒲河河岸出现滑坡,需要马上抢修,这个工程属于小型应急工程,不需要招标,可以直接委托。经杨科长推荐,关某某承揽了这个工程。
“工程承揽后,杨某某暗示我应该向他表示谢意,所以他告诉我他女儿结婚的事儿,我才借此机会给了他2万元。同时也想让他以后还能为我介绍点水利活干。另外在橡胶坝工程中,杨某某给了我不少照顾。”关某某表示。
此前,关某某曾以新民市某水建工程公司的名义干了虎石台蒲河干流拦蓄工程2标段(3号橡胶坝)工程,“杨某某当时负责这个工程的质量验收及工程现场进度等管理,工程款的支付也需要他签字才能逐级向上报批。施工中,杨某某曾暗示过我,要对他给予的帮助打点。”
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杨科长到关某某工地现场办公室检查工作,关某某送给他一个装有1万元的信封:“‘快过年了,这是我的一点意思,以后在工程上多照顾照顾我。’他说‘没问题’,就把信封收了。”
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被告人杨某某在担任蒲河新城公共事业管理局(水务局)技术审查科科长期间,利用其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进度监督,工程款申领呈报及施工现场协调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用于其个人日常生活花销。最少5000元,最多5万元,共收取好处费人民币11.5万元。2015年11月23日,侦查机关将杨某某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