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8月2日8时30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翟岩民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市二中院将庭审实录全文分多次以长微博的形式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此举不仅部提高了庭审的规范化和严谨化,也让网友通过“指尖”就能见证案件审理过程,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围观和好评。
前沿新闻记者通过庭审实录了解到,被告人翟岩民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在颠覆国家政权故意的支配下,与胡石根、周世锋、李和平等人密谋策划,组织指挥一些访民,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犯罪主观故意及相互勾连、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炒作黑龙江建三江事件、苏州范某故意伤害案件、黑龙江庆安事件、山东潍坊徐某贪污案件等一系列热点案事件,混淆视听,攻击政府,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抗国家政权机关等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
从庭审实录中可以看到,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指出了翟岩民犯罪行为的鲜明特征:把一地的小事炒成全国大事;把国内之事炒成国际关注的大事;把松散个别事件集中起来,形成社会大事;把网下之事放到网上炒作扩大影响;把具体案件炒作政治案件,其矛头直接挑拨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破坏司法制度,根本目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政治制度,推翻现行国家政权。
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及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是否为首要分子、罪行是否重大,是否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认罪悔罪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庭审实录内容详实,引来无数网友“搬着小板凳”围观转发了这场庭审,同时也充分表达了观点:
网友胡尔今夏:作为中国人,一切出发点是为了让他走下去,变得更好。但若想当卖国贼,永远没有好下场。看看历史上有谁是卖国成功的!绝对死无葬身之地!
网友sinbo78:那些把宪法赋予的权利当做放纵资本的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他们以为可以把民意、把法律、把国家的前途命运玩弄于股掌之间,殊不知他们也不过是那些幕后人抛出的死士和弃子。
网友秋之风:外国反华势力灭我中华民族的狼子野心永远不会放弃,他们企图利用翟岩民这样的人来颠覆中国的活动永远不会停止!对于这种人一定要严惩。
还有不少网友表示:“这才是真正的透明!”、“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必须手动点赞!”、“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庭审,没想到微博中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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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的及时性、交互性和影响力不断提高的今天,市二中院把翟岩民案庭审实录用微博的形式发布,无疑是面向网友开设的一堂“法治教育课”,不仅让网友对法庭构成、证据使用、法庭辩论等有了更直观的了解,也对个别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散布反动谣言、意图蛊惑人心达到破坏目的的“工作流程”,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