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创新政策培训会现场。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供图 华龙网 发
华龙网8月3日20时40分讯(记者 祝可)你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吗?今(3)日,科技创新政策培训会在渝召开。培训会上,对各相关单位人员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主的企业研发税收优惠政策与实务进行了培训。记者从会上获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的实施,让更多企业能够享受到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对于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是一大利好。
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据了解,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施行以来,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但在政策执行中,也存在加计扣除政策不完全适应企业研发活动的一些新要求以及核算管理和审核程序相对复杂等问题。
此外,值得特别注意的是,2016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了新变化 。
一是研发活动范围增加。原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享受优惠的研发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期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两个目录范围,现改为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除规定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其余均可以作为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纳入优惠范围。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包括: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二是费用范围增加。除原有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外,将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以及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同时放宽原有政策中要求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限制。另外,委托研发费用按照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非关联企业无需提供支出明细)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三是创意设计活动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的规定精神,明确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加计扣除。同时明确了创意设计活动的具体范围。
四是简化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管理。原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必须单独设置研发费用专账,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可能没有单独设立专账核算,申报的时候往往不符合条件。此次政策调整,只要求企业在现有会计科目基础上,按照研发支出科目设置辅助账,而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按照研发活动的类别分别设计了辅助账及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企业可以参照编制。
五是程序简化。原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必须在年度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全部有效证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有异议时,由企业提供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享受优惠的门槛较高。调整后的程序将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简化为备案管理,有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即可。另外,在争议解决机制上也进行了调整,如果税务机关对研发项目有异议,不再由企业找科技部门进行鉴定,而是由税务机关转请科技部门提供鉴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