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一些在水上公园游玩的游客看到不少人在东湖游泳,虽然湖边明明设有“禁止游泳”的提示牌,却无法拦住这些人。
水上公园相关负责人介绍,《天津市公园管理条例》中明确提出:游人应当注意公园安全提示,不得在非游泳、垂钓、烧烤区域游泳、垂钓、烧烤。7月初,他们联合公安部门对“野泳客”进行治理,但仍有些老人对安全置若罔闻。
为啥爱游“野泳”
游泳爱好者李世全:一些泳友说,游泳池里的人多,游着不痛快,游“野泳”的人少,可以尽情畅快地游。
金钟家园居民赵嘉万:去游泳馆要花钱,现在游一场要三四十块呢,对老年人来说,费用可不算低。就算办月卡,也得好几百块钱。水上公园现在不要门票,游泳更不花钱,许多老人都游习惯了。
毫无安全保障
天大学生张莉:在公园或者海河里游泳太不安全了,就算会游泳,也难保不会突发心脏病或是抽筋。在游泳馆里水不太深,即使发生意外,也有人能发现、救助,还有人会抢救,可是游“野泳”就没保障了。
需要长期治理
退休教师于海强:“野泳客”该考虑一下自身安全和对其他游客的影响。同时,水上公园需要长效治理,设置一些监控设施,或派专人巡视。政府也该考虑老年人游泳的社会需求,是否可以在水上公园内建个游泳馆,为中老年人提供低价服务。
水上公园督导科宋海霞:我们会坚持依照《天津市公园管理条例》加强管理,在湖边增派值守和巡视人员,继续劝阻“野泳客”。(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