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市启动企业稳岗补贴工作。这是继今年6月起阶段性将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调整至0.5%后,我市健全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机制,帮扶用人单位降低用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的又一重大举措。
政策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2014年度、2015年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符合条件企业即日起可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到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领取并填写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申请审核表后,到注册地或经营地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申报。需提供《企业稳岗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3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补贴年上年度及补贴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工资明细表或工资汇总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通过审核后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