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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中院:全面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具体任务

发布时间: 2016-08-13 04:08:44 来源: 作者:
执行局局长任景波介绍天津一中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人民网天津8月12日电(康学孔)按照最高院8月5日召开的全国法院

天津一中院:全面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具体任务

执行局局长任景波介绍天津一中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人民网天津8月12日电 (康学孔)按照最高院8月5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宣传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及市高院关于执行宣传工作具体部署,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

执行局局长任景波指出,今年4月28日天津高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一中院迅速行动,以“三个狠抓”为重点(狠抓“一性两化”、狠抓措施创新、狠抓专项活动),全面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具体任务。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执行难问题成因复杂,既有案件数量激增、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一般原因,也有财产处置不能、财产处置周期长、特殊类型案件执行困难等具体原因。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案款清理、积案化解、案件评查三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从强化管理、创新机制、专项清理、信息助推等方面集中发力,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在创新机制,全力化解疑难案件方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协调沟通及反馈机制”;将“第三方评价及矛盾化解机制”引入执行工作并积极参与京津冀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在强化管理、夯实执行攻坚基础方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规范了执行行为,集中评查案件,强化建章立制。在专项清理、重点案件准点清零方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到执行案款清理达成既定目标,涉民生执行案件全部准时清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准时清零,突击解决一批长期未执结案件。在信息助推、技术配套一体跟进方面,法院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继续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在用足措施、开拓执行联动新领域方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细规程,用足制度,强化失信惩戒力度;通报备案,规范管理,强化限制出境措施适用;深化跨领域的部门联动,形成执行合力。此外,在优化结构、提升队伍司法能力方面,法院积极提升执行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健全执行工作廉政风险防控;院长专题辅导,提升执行队伍司法能力。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一阶段,一中院狠抓“一性两化”、狠抓机制创新、狠抓专项活动,完成执行案款清理摸排,建成执行指挥中心,重点解决了一批“骨头案”,实现涉党政机关、涉民生案件准点清零,完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短期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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