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9月26日电(韩震震)9月26日下午,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开幕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会议议程,共24项:
一、审议《安徽省信息化条例(草案修改二稿)》;
二、审议《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三、审议《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
四、审议《安徽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
五、审议《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草案)》;
六、审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
七、审查和批准《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
八、审查和批准《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
九、审查和批准《淮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十、审查和批准《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十一、审查和批准《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
十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决定(草案)》;
十三、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六安市叶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
十四、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淮北市烈山区等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
十五、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六、审议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实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十七、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八、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九、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6年省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
二十、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16年省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二十一、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二十二、补选安徽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十三、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庆军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二十四、审议人事任免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