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2月28日17时12分讯(记者 阙影)今(28)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3月1日起,我市将开通西藏自治区在渝群众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工作。
据了解, 2月15日,我市先期开通在渝居住的广西、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黑龙江、辽宁、四川、青海省少数民族自治州(县)群众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从3月1日起,我市将增加开通西藏自治区在渝群众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工作,并继续向全国其余少数民族自治区(地区)全面推进,使市外来渝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此项公安改革带来的便利。目前,已实现对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渝居住群众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服务。
同时,为最大限度方便市外来渝群众在居住地就近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我市各区县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增加跨省异地受理点,增加工作人员,添置相关设备,保障群众办证需求。
目前,全市跨省异地受理点从66个增至315个,其中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两江新区等10个主城区公安分局已实现辖区内所有公安户籍派出所均能开展跨省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服务,方便群众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就近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