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3月17日16时39分讯(记者 祝可)打着“消防公益宣传”的幌子,主要内容却是医疗商业广告。近日,重庆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查处首例公益广告违法案件,责令涉案医院禁止发布名不副实的商业广告。
今年3月,重庆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在户外广告检查过程中,发现城区许多居民小区外墙、楼道等多处张贴发布了多幅标注为“消防公益宣传”的墙体广告。该广告左边不到三分之一的版面是有关增强消防安全知识的消防公益广告内容,右边三分之二部分却是重庆万州一家肛肠医院发布的医疗服务广告,内容包括医院名称、地址、电话以及提供医疗服务的项目等。
经调查,该公益广告为重庆万州奇方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出资设计、制作、发布的。根据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由企业出资设计、制作、发布的公益广告,可以标注企业名称,但不得标注商品或服务的名称以及与宣传、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内容,包括地址、电话等,且标注企业名称的面积不得超过广告面积的五分之一。
万州奇方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发布的消防安全公益广告违反了《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使社会公众在视觉程度上降低了对公益广告内容的感受和认知。
目前,该局根据《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重庆万州奇方肛肠医院有限公司予以了批评、劝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展开了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