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取水证?”25日,在北二环中联国际家居门口,联合执法的工作人员询问正在取水的司机。在没收水带、扳手后,执法人员称,“在市政消火栓取水,需办理取水证,并在指定的消火栓取水。如果擅自开启、使用市政消火栓,最高罚款30000元。”
当日,由市水务局、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我市消火栓进行专项整治。在朱宏路检查时,记者发现,沿路多个消火栓帽盖未盖好,并能看到刚取过水的痕迹。“每年,我们都会没收水带数百条。”市水政监察支队李强告诉记者,有些企业和单位把车辆伪装成园林绿化车,“偷偷取水。”他直言,改装车辆一般可以装10吨水,“如此擅自取水,到了供水高峰期,就会威胁供水安全,今后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
《西安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已开始实施,办法规定,擅自开启、使用市政消火栓的,由水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