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解婷报道:继我市出台全面整治烧烤摊点通告后,8月29日,市政府再次发布通告,决定从9月15日起禁止在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据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东环路及老顶山镇、老顶山旅游开发区,南至南环东西街,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北环东西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若有全市性重大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办单位必须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做好“禁燃”工作,不仅需要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更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广大市民如发现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110”进行举报投诉。










